DB33T 891-2013 污泥土地利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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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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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30.20,Z70,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T 891—2013,污泥土地利用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land application of sewage sludge,2013 - 04 - 19发布,2013 - 05 - 19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3/T 891—2013,I,目 次,前言 ..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2,4 污泥土地利用适用性分类 3,4.1 分类原则 . 3,4.2 污泥土地利用方式及其适用的污泥 3,5 土地利用的污泥预处理技术及要求 . 4,5.1 土地利用污泥预处理的总体要求 .. 4,5.2 土地利用的污泥预处理技术 4,5.3 土地利用的污泥预处理过程污染控制 . 4,6 污泥土地利用的技术要求 5,6.1 污染防治 . 5,6.2 污泥及其产品的使用技术及要求 .. 5,附录A(资料性附录) 污泥堆肥技术工艺 7,DB33/T 891—2013,II,前 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的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智勇、张宇、陈晓旸、洪春来、王卫平、朱凤香、韩立、俞森峰、姚燕来,DB33/T 891—2013,1,污泥土地利用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泥质的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包括污泥的产生、运输、堆放、预处理、堆肥化处理、最终处置、贮存和施用等环节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污泥土地利用处理处置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环评和验收等工作,本标准不适用于制药、化工、印染、制革和其它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行业的生产废水处理专用设施及其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以及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其它污泥,城市下水道、给水厂污泥及河道淤泥的土地利用处理处置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 2418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T 2348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GB/T 2348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GB/T 2348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2460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土地改良用泥质,GB 50337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附条文说明),CJJ 27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附条文说明),CJ/T 3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农用泥质,CJ 3025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主席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6号),DB33/T 891—2013,2,《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环保部令,国家发改委第1号),《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建城[2009]23号),《浙江省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浙环发〔2010〕6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污泥,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3.2,物化污泥,物理化学法处理废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包括初沉池污泥以及絮凝沉淀和物理化学深度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泥,3.3,生化污泥,生物法处理废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包括曝气池活性污泥以及其它生物处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污泥,3.4,污泥土地利用,预处理后的污泥或污泥产品作为营养土、基质的辅助原料或土壤改良材料,用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中规定的林地、苗木园地、其他草地,也可用于园林绿化和道路边坡修复(复绿)及垃圾填埋场封场、矿山覆盖土等土壤改良,但不适用于耕地、果园、茶园及其他生产食用植物的园地利用,3.5,污泥园林绿化利用,将处理后污泥用于城镇绿地系统或郊区林地的建造和养护,一般用作基质土和土壤改良材料等,3.6,碱性稳定化,向污泥中添加碱性物质,或与碱性物料混合,从而固定污泥中有害物质,防止污泥中有害物质在酸性条件下溶出、迁移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3.7,污泥脱水,DB33/T 891—2013,3,污泥经浓缩、调理或消化并经机械压滤等方式脱除污泥中的水分,3.8,污泥干化,将高含水率的污泥通过自然晾晒或加热蒸发等方法降低其水分的过程,3.9,污泥堆肥化,经前处理的污泥在控制条件下,利用微生物的代谢活动,将污泥中的有机物质分解、腐殖化,形成腐熟的污泥堆肥产品的过程,4 污泥土地利用适用性分类,4.1 分类原则,针对不同土地利用方式,根据不同行业来源的污泥理化性状和污染物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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